在房产交易的时候,为了避税,常出现“阴阳合同”。
其实在企业管理的时候,公司也常用“两套账”,对内的账用来内部管理,外账的主要作用在于偷漏税(偷漏增值税和所得税)。但随着我国税收系统的完善,还在用两套账的公司极易引起税务稽查!
近日,就发生一起因「阴阳合同」被税务稽查的案件,为了避税,某房地产公司与业主签订“阴阳合同”。结果,公司及两名股东都被控逃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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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案例 』开发商签“阴阳合同”逃税594万!股东获刑4年
近日,海南地方税务局调查一起偷漏税案件,企业利用两套账隐瞒收入,偷逃税款594万,构成逃税罪,股东被判有期徒刑4年。 2009 2009年4月,倪某和卢某合伙建房,卢某以妻子的名义,与倪某各自出资500万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宾馆及物业管理、土地开发、建筑材料产品销售。最初,倪某任东方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没过多久就改成了卢某妻子。公司成立后,继续开发、销售小区住宅。 2015 2009年至2015年期间,该公司以单价1580元/平方米至3600元/平方米不等的价格出售小区的住宅。为逃避缴税,卢某、倪某等人收到业主以现金、转账方式交来的部分购房款后,未存入公司账户,并与业主签订销售单价为1300元/平方米至1400元/平方米不等的虚假合同,利用内、外两套账隐瞒收入,以少申报或者不申报缴纳税款的方式偷逃国家税款。 2018 经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检查、核定,该公司以虚假合同、凭证申报纳税逃避缴纳税款594万余元,占应缴纳税额的八成以上。2018年4月11日,倪某、卢某经东方市公安局侦查人员电话通知后,到东方市公安局接受调查。
构成逃税罪!主管人员获刑!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东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身为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律、法规,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其将偷逃税款缴纳入库后仍未补缴,其行为已构成逃税罪。
倪某、卢某身为被告单位的主管人员,通过不建立账目,收入不入账、与业主签订虚假销售合同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使被告单位逃避缴纳税款,对被告单位逃避缴纳税款造成国家税款流失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均已构成逃税罪。东方法院判决对涉案公司处罚金100万,判处倪某、卢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 企业税务预警! 企业「两套账」带来四大风险 表面上看,两套账的设置似乎给企业或老板带来了短期的利益,但随着我国依法治税的力度不断深入,金税三期、大数据分析、强化社会信用建设等一系列举措的不断推出,谋取短期利益的做法隐藏着巨大的危机和风险。
由于我国社保等制度逐渐完善,一些企业为了规避社保支出,往往会在工资表上做文章。在工资表上减少员工人数,降低工资总额,将每个人的工资额做到当地社保最低缴费标准或个税起征点上下。
两套账虽然降低了员工的个税、社保及以工资为基数的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等成本,但是存在着诸多风险。
随着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今年起,将社保等非税收业务整体移交到合并后的税务机关办理。这意味着,个税申报基数、社保缴纳基数、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缴纳依据等,能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做到统一取数、口径一致。纳税人针对同一计税依据想少申报缴纳税费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企业为了隐藏收入或为了使账面上的资金平衡,往往会采取用大量现金进行交易的方式,比如以现金方式收取货款,通过老板、股东或财务人员的个人银行卡等形式以现金名义与企业挂往来账等。
事实上,上述方式存在着相当大的风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84号)规定,个人账户大额和可疑交易银行税务共享信息。文件明确了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国务院银行业、证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组成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组的工作思路,要求各部门发现异常,互相分享信息。详情戳《税务局开始查个人银行卡了!武汉某老板已被查!》
可以预见,个人卡中收支的每一笔款项都会被公安、税务等部门监控。如果企业仍然像过去一样频繁通过老板、股东或财务人员的个人卡进行违法交易的话,那么必定会受到法律制裁。
随着营改增进程的不断深入,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管理更为严格。增值税有“三流一致”之说,即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三者保持一致。随着资金流被国家监控,发票流也必然与之匹配。这对于打击虚开发票以及发票违法犯罪行为起到很好的制约因素。以往企业存在的买票卖票行为会受到限制,推动企业向合法经营方向转变。
金税三期的全覆盖也给予偷税、漏税行为致命打击。金税三期建立的“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对纳税人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对税务机关而言,纳税人情况处于透明化状态。金税三期上线后,税务机关通过对比大数据分析就可知道企业经营是否异常。一旦发现异常,系统会自动预警,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便会“登门拜访”。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国家将打造诚信社会纳入日程,近几年不断地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税务机关也采取将纳税人划分为A、B、C、D等级别进行管理。
税务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税务服务、融资贷款等领域享受相关优惠条件,反之税务信用等级低的企业,不但没有相应的优惠条件,反而会被税务机关重点监控。两套账企业存在着很大的信用风险,如若被查处,将会身处“一处失信,寸步难行”的状况。
5哥总结 为了给企业减少成本,很多老板/财务会采取两套账的方式,到底能少交多少税?而对于少缴税同时又要承担多大的风险?相信以上案例已经很直观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了。 事实上,企业想要节约成本,不能只靠简单粗暴的“两套账”的方式,还是有其他解决方案的,关注「51个税管家」公众号,5哥将在下一次内容和大家分析讲解各个行业合规的税筹方案。
我是5哥,来自“51个税管家”的90后大叔,常年行走江湖,兜售各种节税技能,如果您想咨询个税相关信息,可以关注公众号:geshuiguanjia51(51个税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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