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政策用好了,真的可以少交税 { 附年终奖筹划模板下载.xls}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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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赞赏了该文章 315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21年01月19日 08: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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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有读者留言询问年终奖的计税问题,2020年过的真快,这又到年底,又到了年终奖税收问题学习的时候了,年底发放年终奖的朋友都面临年终奖如何计税的问题。
今天二哥和大家详细说说。
年终奖怎么算个税?

其实财税[2018]164号说的非常清楚明白。政策是分时间段的。
2021年12月31日之前,你有两种选择算。
1、将奖金除以12得到一个数额,然后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税率,单独计算。2、直接并入综合所得计算。
image.png
2021年12月31日之后呢,只能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了。

二哥还是举个例子吧,大家都喜欢看案例。

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赡养父母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也没有劳务报酬等其他综合所得了,2019年公司发工资时候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10000-5000-1500-2000)×3%=45元;2月份:(10000×2-5000×2-1500×2-2000×2)×3%-45=45元;3月份:(10000×3-5000×3-1500×3-2000×3)×3%-45-45=45元;
依次类推如下:image.png

全年单位预扣预缴了540的个人所得税。
2019年12月,单位给二哥发放了3万元年终奖,这个时候年终奖怎么算个税?前面说了,有两种算法。
第一,单独计算。
首先、确定税率,30000/12=2500image.png
对应的税率为3%。所以,年终奖的个税=30000*3%-0=900。
全年累计个税=540(综合所得)+900(一次性奖金)=1440
如何申报呢?
第一步、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在综合所得申报下面有一个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点击进入
image.png
第二步、增加二哥的年终奖收入信息,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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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点击税款计算,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系统会自动算出个税,如图,二哥全年一次性奖金算出来税金为900,然后点击申报报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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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方法 ,并入综合所得,这个时候算法就不一样了。
同样是12月发了3万,这个时候和12月发放的工资加总,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在这里实质上就是和把这3万当成工资薪金一起计算。
image.png
第一步:计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专项及附加扣除-累计减除费用
=(120000+30000)-(60000+18000+24000)=48000
第二步:以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去对应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image.png
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48000*10%-2520-495=2280
所以,你看,两种算法下二哥全年缴纳的个税是不同的,在这个案例中,二哥的收入很显示应该选择享受年终奖一次性算法的政策划算。
这个案例我们用测算模板来测一下,看看结果是不是和我们上述分析的一样。
我们把二哥的基础信息录入,模板自动判断应该选择年终奖计税的方案,二哥的案例选择的是方案1,如下图:
image.pngimage.png

年终奖计税,我们还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只要你使用年终奖这个算法,你的年终奖再怎么也会至少产生3%的个人所得税,这是最低的。而你如果你并入综合所得税呢?可能没有个税。
为什么并入综合所得税会没有个税呢?
因为综合所得有扣除项可以用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还有减除费用(一年6万)。可能你把平时工资和年终奖加一起扣除这些后应纳税所得税都小于0,自然就没有个税了。这种情况下,你说你还选择年终奖算法干嘛?
比如下面这个朋友。
image.png
每个月工资3500,年终奖15000。
年收入额=3500*12+15000=57000,就是不算专项附加扣除和专项扣除,光看这个年收入额都没超过60000万,所以把年终奖按综合所得税合并计算全年个税也是0。

但是如果把15000这个年终奖单独拿出来算个税,就有15000*3%=450的个人所得税。
这个时候你说怎么选?当然是并入一起算嘛,不能白白浪费了综合所得的扣除项。
同样,我们用年终奖测算模板来测算一下。
image.png这个案例的数据输入进去,选择的就是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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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正是因为年终奖计税有不同选择,两种算法会有不同的结果,所有就存在一个择优而选的问题,也因此存在了个税的筹划空间。
当然,上述案例做出方案选择的前提
1、年终奖发多少金额已定2、纳税人没有其他综合所得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对于前提1,年终奖金额已定,试想如果年终奖发多少还未定,那肯定发多少年终奖也是可以进行筹划的,比如一个人工资薪金没安排年终奖,其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是10%档次的。
那么是不是可以从工资发放源头筹划安排发一部分年终奖,把年终奖和综合所得的税率档次都降低为3%这档以节税。
对于前提2 ,如果纳税人的条件发生了变化,比如其还有其他综合所得,那么这个结果又不一样了。上面案例中都只考虑工资薪金,如果纳税人有多处工资,有劳务报酬,稿酬等收入,那么其年终奖单独计税还是合并计算的结果有有所变化了。
比如像案例2那个朋友,如果其在其他单位还有收入,最后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变成10%,那其年终奖你再并入综合所得其实是亏的,比较单独拿出来年终奖税率是3%。
所以,如果一个纳税人收入来源多样,那么筹划真不是支付其收入的某个公司能直接给其完成的。
对于支付单位来说,二哥建议你发了年终奖就都按照年终奖给其申报吧,别给别人选择了,比较你选择年终奖申报,纳税人如果发现不划算还可以汇算改成综合所得,但是你选择了综合所得申报,纳税人发现不划算就无法在汇算更改了。


年终奖筹划模板下载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9lrSEsaVlRhWmmSy4PkKg  提取码: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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