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升级!审核通过的红字信息表可在线撤销,不用跑税局了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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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赞赏了该文章 1.6万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20年01月10日 09:38:08
summary-icon摘要由AI智能服务提供

本文详细介绍了红字发票信息表填错后的处理流程,包括在系统内直接作废、上传税务局审核通过后撤销的方法,并介绍了新版开票软件的撤销功能。同时,文章还解释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和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流程,以及由哪一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的规定。最后,还回答了关于红字发票的常见问题,如何时开具、附清单的专票如何开具、申报通不过的解决办法等。

二哥平时经常遇到读者朋友留言,说红字信息表填错了怎么办?特别是作为购买方,红字信息表和申报时候进项转出存在勾稽关系,开错了不撤销就会影响申报。


一般情况下,如果红字发票信息表系统内还没有上传到税务局的话,则可以在系统内直接作废,重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表上传。
 但是如果你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已经上传到税务局审核通过,如果你发现开错了,这个时候你就只有带上纸质《红字发票信息表》(系统内打印的,加盖企业公章)、撤销红字发票信息表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跑税务局其实挺烦的,大家都不想走马路,现在好了,以后这种情况可以网上直接撤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业务需求,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对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以下简称“开票软件”)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软件版本为V_ZS_20191226。注意:税控盘也是一样的升级后可操作
新版本增加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撤销功能,纳税人可通过开票软件在线撤销已申请并审核通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第一步】点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菜单项,如图2-2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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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红字发票信息表导出界面
【第二步】在信息表下拉列表中选中需要撤销的信息表,点击“撤销”按钮,系统弹出是否撤销确认窗口,如图2-2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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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4 是否撤销确认
【第三步】点击“确认”按钮,提示红字信息表撤销成功,如图2-2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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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5 撤销成功
说明:1.没有信息表编号、已核销待查证的红字发票信息表无法撤销,撤销会提示:该状态下的信息表无法执行撤销操作,如图2-2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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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6 无法撤销提示2.红字发票信息表撤消后,查询列表中不再显示。3.若信息表已被使用进行了发票红冲,但企业端没点下载更新信息表状态,此时不允许撤销信息表。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怎么办?作废呗,这个大家都清楚,但是作废也是有条件的,不是说你想作废就作废。
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满足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简单的说,发票开具没跨月,购买方没认证并退回了发票联、抵扣联情况下,这种情况下销售方可以作废。
那么跨月了,购买方认证了怎么办?这种情况下只有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比作废就相对麻烦一些,麻烦就在于开具之前先得申请一个“许可证”也就是《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只有拿到这个信息表,销售方才能开具出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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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就是这个简单的流程,需要开红字-申请信息表-开具红字。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到底该谁来申请红字信息表却经常引起购销双方的争论。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政策也很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文就有明确规定。
二哥这里以一个图表来展示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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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到底由那一方开具红字信息表,这个已经非常清楚了。如果发生了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况,那么购销双方就自行判断一下,然后按规定由其中一方申请红字信息表,最后由销售方按照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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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A就遇到这样一件事,小A作为销售方,2019年6月给客户开具了一张发票,2019年8月客户打电话说发票要退回,因为开票信息有误。小A想着发票跨月了,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就问对方是否已经认证抵扣了?对方财务说没有认证,小A心想对方都把发票联、抵扣联都退回来了,因为也是没有认证,因为按规定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小A拿到发票后就在开票系统申请信息表,准备开红字发票,结果一上传信息,系统就反馈不得开具信息表,因为该发票有认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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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A把这个截图发给购买方,购买方才承认自己确实勾选确认过该发票,但是还尚未申报,本来打算把发票退回自己就不申报抵扣了,然后重新取得新发票再认证抵扣。


小A告诉客户,这种情况不能这么干,必须由购买方申请信息表,已经勾选的发票正常按时申报进项税抵扣,信息表开出来后的当月暂按信息表信息进行进项税转出,这样才符合规定。
这个就是很典型的一个红字发票开具的问题。


「红字发票」还有很多其他的日常问题,来感受一下,看看你遇到过没?


1、什么时候需要开红字发票?2、红字发票开具到底由哪一方提交红字信息表?3、超过认证期的发票被退回能开红字发票吗?4、可以部分开具红字发票吗?5、购买方申请了红字通知单,什么时候申报进项税转出?6、收到红字发票还需要认证不?7、附清单的专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8、本月只开了一张红字发票申报通不过怎么办?

1、什么时候需要开红字发票?


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也就是说红字发票不是你想开、想开就能开,随意开具,随意冲回。税务机关在检查中会对纳税人红字发票进行事后抽查,如果不是因为上述原因随意开具红字发票的会给予处罚


由于上述原因开具红字的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例如,开票有误的要有对方拒收说明、服务中止的需要合同中止书面证明、折让的需要有折让协议等。 

2、红字发票在系统怎么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分为三步:红字信息表填开、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


但是并不所有发票开具红字都需要先开具《红字信息表》


目前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红字发票时候,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


而且目前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支持作废,开错了只有红字冲销


注:文章中红字发票开具案例来源四川税务

金税盘操作看这里↓↓↓

红字发票开具申请分为购买方和销售两方,先看看销售方操作:


我是销售方,该如何开红字发票?


一、普票:


1、发票填开--增值税普票填开 --进开票界面—点击发票上方的【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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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输入对应的需要冲红的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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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确定】--检查信息无误--点击【打印】(对应的纸质发票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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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票:


我开出去的发票对方没有认证抵扣退回来了怎么办?
(一)、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
1、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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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销售方申请】--输入对应需要冲红的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选择对应蓝字发票开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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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认信息无误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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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点击【打印】--选择【不打印】(点击【打印】即保存了该张红字发票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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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需要开第二张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确认】,若没有则点击【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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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上传
1、点击【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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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中要上传的信息--点击【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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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表描述显示为“审核通过”且有信息表编号,表示该信息表填开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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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具红字发票


1、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点击【红字】--选择【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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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中已审核通过的信息表之后,点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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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查票面信息无误—【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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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填开完成。


我是购方,对方发票我认证抵扣了需退货咋办?

(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给销售方)

1、点击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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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购买方申请--选择【已抵扣】(购买方填写信息表,发票代码发票号不用填写)--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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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弹出一张空白的红字发票信息表之后根据自己手中的进项发票内容进行填写(数量和金额填写为负数)填写完--点击【打印】(点击打印即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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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择【不打印】--若需继续开具就点【确认】,若不需要点击【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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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点击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选择对应要上传的信息表,点击【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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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传成功后,信息表描述为“审核通过”且有信息表编号,表示该张信息表填开成功,此时,将上传得到的信息表编号给予销售方,由销售方进行红字发票的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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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红字信息表》到底由那一方来提交申请?


经常有人懵逼,到底哪个来申请红字信息表?


这里二哥给你总结一下:发票联和抵扣联在那个手上就由那方申请。


为什么这么归纳呢?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7号文说了的几种申请红字发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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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一来看这几种申请情况


1. 购买方取得专票并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肯定在购买方手上,如果不在,那可是违规的。国税发2006年156号第二十五条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2.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这个当然很明显也在购买方手上。 3. 销售方申请的情况就不用说了,发票没交给购买方,交了退回来的这种都在自己手上。 所以,可以简便记忆。发票联和抵扣联在那方手上就由那方申请。


你记住了吗? 

4、超过认证期的发票被退回能开红字发票吗?


首先,现在取消认证确认期限,这个问题已经显得不那么急迫,之前是因为经常有购买方把发票放过期无法处理,就强硬退回,销售方如果不红字冲销会多交增值税,很多人通过这种打擦边球方式处理,现在17年之后的发票就算过期了2020年3月开始也可以继续勾选确认,所以说这个问题也没那么急迫了。


其实,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就已经从政策上允许超期开红字了,开票系统也是支持的。


47号文这样说的,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文件废除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的规定。


但是,也不是说因此就能任性开具,开具红字发票得有大前提。


那是需要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


如果你仅仅是因为人为放过期来开红字处理,存在红字开具附件材料支撑不足的风险。后期税务局检查红字申请材料时候会出问题。



5、购买方申请了红字通知单,什么时候申报进项税转出?


购买方需要在填写信息表的次月申报期就按信息表所列税额进行转出申报,而非等到红字发票收到再转出。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现在申报系统会自动比对抄报税抄送的红字信息表的增值税额,如果和当期你填报的附表2第20栏不一致,就会无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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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认证了怎么办?


红字发票是不需要认证的。购买方应该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但是虽然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但是实际中也有人把它扫描认证过!勾选肯定是没法勾选,系统对于红字发票,勾选信息都无法显示出来。


你一旦认证其信息就进入了一窗式比对,一窗式比对进项税填写部分,如果大于你认证的数据,就会无法通过,你本身当月有进项税比如10万,你认证了一张红字-1万,那么进项税填写就应该小于等于10-1=9万,你如果把红字的数据剔除,填写10万,就无法通过。 但是如果你进项税部分填写9万,进项税转出你不填写,由于目前申报系统还会比对你的税控系统是否有红字信息申请单情况,会提示你进项税转出不得为空,也无法申报。 所以,一旦你把红字发票认证了,就尴尬了!这时候你就得去大厅手工申报,采取强制通过的方式申报清卡。


7、附清单的专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开红字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内容”栏应按照所售货物、劳务、服务如实填写。现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不支持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清单。


所以如果是退回清单开票的正数发票,销售方在开票系统开具红字是没法开具红字清单的,只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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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增值税全国查验平台查询结果」详见对应正数发票及清单,这和有清单的相比,少了一个「查看货物明细清单」的按钮(如下图)!所以你查不到清单明细,也打印不出来红字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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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是部分红冲,购买方填写《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内容”栏应按照所售货物、劳务、服务如实填写就行了。


8、本月只开了一张红字发票申报通不过怎么办?


二哥,我这个月其他发票都没开,就有个销售退回,开了张红字发票,我申报出问题了,通不过怎么办?


这个问题也偶尔会有纳税人遇到,现在申报系统一窗式比对,如果出现负数可能会提示无法通过,申报不会成功,这种情况只有带上你的申报表去大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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