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然人,今年去税局大厅代开发票的销售额远远超过了500万元了,是否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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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0年06月19日 18:16:50
疑问
我是自然人,今年去税局大厅代开发票的销售额远远超过了500万元了,是否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答复
不用的。
自然人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也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参考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参考二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参考三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上述条款中的个人并不是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自然人。其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指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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