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聘用10名大学生实习并支付补贴,是否需要给他们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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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18年10月16日 15:24:48
正文:
疑 问
我公司聘用了10名大学生实习并支付他们一定金额的补贴,是否需要给他们缴纳社保?
答 复
不需要缴纳社保,但是支付实习生的补贴需要代扣个税。
原 因
1. 一般来说大学生实习并不足以形成劳动关系,实习是大学生学习知识和实践教学的内容;
2. 实习项目是学院教学内容的延伸和扩展,是进行与其所学知识内容相关的实际操作;
3. 无论实习单位是由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己联系,实习目的不是获取报酬而在于获得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高校大学生与实习单位之司并未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单位是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参考一
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参考二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转自:秀财网(郝守勇)
链接:http://www.xiucai.com/news/columns/153741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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