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七)可以不并入综合收入的收入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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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春田
1人赞赏了该文章 799次浏览 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编辑于2020年01月10日 19:02:47

纳税人的收入有很多,除了个税法中规定的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转让所得等不并入综合所得外,还有一些收入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具体有以下几种:


一、符合条件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


二、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三、符合条件的个人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四、符合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五、符合条件的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


以上收人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作者:魏春田,陕西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公职律师。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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