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小张、小李减资的小把戏(四)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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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0年05月29日 10:54:04
自从税局朋友小明给支了个“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招,老王、小李、小张一天到晚是笑口常开,三番两次邀请小明吃饭,以表示感谢,小明是盛情难却。
筹光交错之际,微醺的小明说,“全年一次性奖金”是税法上提供给纳税人的,可以选择的节税方法,告诉你们这个方法是在宣传税法,这是每一个税务人员的职责所在,所以你们没有必要感谢我。
但是饭已经吃了,酒已经喝了。饭又不能白吃,酒也不能白喝。那我就再给你们支一招。这一招不提倡,但是也不违反法律规定,还可以少缴,甚至不缴个人所得税。
老王,小李、小张一听顿时将耳朵竖了起来,凑到小明跟前说,快说快说,到底有什么招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不用缴税?
小明说你们可以考虑减资嘛。老王减资50万,小李、小张各减资25万。注册资本由400万减为200万。
按税法规定,个人由于撤资、减资等原因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资产,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应该全部确认为财产转让所得。但是你们公司是亏损的,所以减资从企业分回的资产不会超过投资成本,所以也就不用缴税了。
当然了,对于减资《公司法》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要按规定去操作,否则会被市场监管部门认为是抽逃注册资本,那麻烦就大了。
政策法律依据:《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
作者:魏春田,陕西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公职律师。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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